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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为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准确理解、贯彻执行《规定》中的要求,建立完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,提升企业相关责任人分析研判潜在风险,及时采取处置措施,消除风险隐患,有效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,食品伙伴网“食品安全员”课程已上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,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。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。
同时《规定》中要求,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对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专业相关知识培训、考核,并对培训、考核情况予以记录,存档备查。
为了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准确理解、贯彻执行《规定》中的要求,建立完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,提升企业相关责任人分析研判潜在风险,及时采取处置措施,消除风险隐患,有效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,食品伙伴网“食品安全员”课程已上线。
围绕食品安全基础知识,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、过程要求,食品标签及广告合规性判断及案例分析,食品及特殊食品监管概述等方向展开讲解。
围绕食品生物、物理、化学性危害与有关标准,食源性疾病,食品安全必备资源及其管理等方面做讲解。
围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与控制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做讲解。详细的细节内容以培训课程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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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参加相关课程培训,经考核成绩合格,可获得由食品伙伴网颁发的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》。
2.证书可在食品伙伴网证书查询中心或FOSTC饮食业专业方面技术培训网可查;
1.食品、特殊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;采购、生产、检验、质量、管理、流通等部门相关人员;
2.餐饮企业、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,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,各级院校后勤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;
3.各级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;高职高等食品院校老师、学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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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2年第7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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